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》、《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》、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》及《公司章程》的有關規定,我們作為云南白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“公 司”)的獨立董事,在認真審閱有關資料并聽取管理層匯報的基礎上,對公司《關于調增2020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》進行了認真的事前審核,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如下:
(1)江蘇魚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魚躍醫療 24.54%的股份,為魚躍醫療控股股東;江蘇魚躍科技發展有限公司持有云南白藥 5.59%的股份,為云南白藥持股 5%以上的股東;吳群任本公司監事,任魚躍醫療董事長、總裁。根據《股票上市規則》相關規定,魚躍醫療為本公司關聯法人。
(2)公司對增加2020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額度進行了合理預計,符合公司正常經營活動需要,有利于公司業務的發展;
(3)本次關聯交易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,遵循市場定價的原則,不存在損害公司、其他非關聯股東及廣大中小股東利益的情況。
基于以上情況,我們同意將《關于調增2020年度預計日常關聯交易額度的議案》提交公司第九屆董事會2020年第十三次會議審議。
獨立董事:尹曉冰、戴揚、張永良
2020年12月29日